国资委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的探索与实践
国资委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的探索与实践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近年来,各地从主要内容、程序要求、配套保障、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探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有效推进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一、前置研究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出的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六个方面的规定,成为各地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文本的“立足点”。一是聚焦重点难点。例如,北京市从战略规划类、规章制度及管理类、生产经营类、职工权益和社会责任类、其他类等五个方面明确...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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