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VIP专免
2024-01-11
999+
24.23KB
13 页
侵权投诉
X 区民政局 2022 年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
作思路
一、2022 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浙有众扶”,守牢民生保障底线,增进困难群
众民生福祉
X、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 X 元/
月·人(X
元/年·人),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高至
X 元
集中供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补贴提高至 X 元。
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为 X 元/月·人,散居孤儿和困境
儿童生活费标准为 X 元/月·人。截至 X 月,临时救助困
难群众 X 人 X.X 万元,共发放特困供养金 X 人 X.X
万元,低保金 X 人 X.X 万元、低边 X 人 X.X 万
元、支宁 X 人 X.X 万元、三老 X 人 X.X 万元、精减退职
X 人 X.X 万元、抗战老兵 X 人 X.X 万元、特困移民精准
扶持补助资金 X 人 X.X 万元、发放移民直补资金 X
人 X.X 万元。
X、探索建设多元智慧救助模式。建设“e 家富”人口家庭
状况变动预警模型--通过数字化应用研究不同家庭类型的各
类经济指标。打造方山下未 X区“慈心荟”智慧救助和慈善服
务综合体,整合多元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
“全周期”服务,推动社会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
助转变。
X、健全困难群众救助制度。出台《X区社会救助家庭
经
济状况认定办法》《关于规范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
工作
的规定》《2022 年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追回 X 户家庭 X 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
遇94334 元,及时补发 2 名应补未补特困供养生活费 940 元,
将 X 名新生活纳入低保救助。联合各部门重点对“社会救助、
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残疾人两项补贴”五大领域
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编印《救助政策十问十答》和《困难群众
政策汇编》等手册各 X 余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X、加强特殊人群关爱保障。一是着力构建适度普惠型儿
童福利服务体系。建立 X区乡两级和横跨部门未成年人保护
协调机制,XX 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全
区 X XX 镇街道已配齐儿童督导员,并配备 X 名儿童主
任。大力推进儿童服务阵地建设,已建成儿童之家 20 个。同
时,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制度,将 X 名困境儿童纳入
保
障范围,共发放孤儿、困境儿童和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
X.X 万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农村留
守儿童纳入监护范围。二是创新协作寻亲新模式,在全省率
先推广“灯塔工程·幸福安家”智慧寻亲应用在浙里办上线,为
武汉、福州、合肥、上虞、江山、荆州等救助站成功识别 X
名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
贴待遇。
综合运用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数据,建立联审机制,
通过数据对
比,入户走访,严把资格审定关,做到应补尽补、
应退尽退,今年以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人数 X 人,发
放资金 X.X 万元。
X、发挥社会福利院兜底保障职能。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
度,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完成福利院适老化改造提升,
惠
及在院老人 X 人,开展二星级标准机构评定工作,指导公
建民
营养老院开展省级四星养老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二)聚焦“浙里康养”,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养
老服务体系
X、全面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X 项省民生
实事和 X某市民生实事,建成 X 家智慧养老院、20 个养老
服务中心智能终端、X 张认知障 X区床位、X 名养老护理人
员培训;完成 X 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X 个老X区完成
配置 200 ㎡以上养老服务用房。
X
、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抓好“除险保安”“百日攻坚”“疫
情防控”等行动,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
自建房安全、
防台防汛、疫情防控、养老诈骗、“黑机构”等方面的风险闭环管
控。协同住建、消防大队等单位完成 X 处
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历
史遗留问题整治,持续规范行业发展。
X、实施“浙里康养”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老
年人
自理能力筛查,全区 X.X 万名 X 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
完成生活自理能力初筛,其中 X.X 万老人已进行专业评估。
建设浙里康养老年助餐体系,在某市 X区、乡村大力推进“永宁
膳坊 X区食堂,构建“X 分钟”老年助餐配送服务网络。探索“巡
回服务队”流动助老模式,有效解 X区老人居家
标签: #工作总结
摘要:
展开>>
收起<<
X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一、2022年工作总结(一)聚焦“浙有众扶”,守牢民生保障底线,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X、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X元/月·人(X元/年·人),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高至X元集中供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补贴提高至X元。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为X元/月·人,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为X元/月·人。截至X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X人X.X万元,共发放特困供养金X人X.X万元,低保金X人X.X万元、低边X人X.X万元、支宁X人X.X万元、三老X人X.X万元、精减退职X人X.X万元、抗战老兵X人X.X万元、特困移民精准扶持补助资金X人X.X万元、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