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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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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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
况的调查报告
荆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202x 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20 日
至26 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赴沙洋县、钟祥
市、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对《湖北省公共
法律服务条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实
地察看了部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
心、司法所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工作情
况,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
代表、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社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条例》
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
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
五”规划和政府重大工作事项研究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
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已基本建立,实
体平台普及化目标已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服务质
量不断提升。
(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按照城乡
一体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
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 8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 66 个,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 1264 个,
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市
12348 热线实现 365 天全天候全业务法律咨询服务,与各
级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不挂线呼转。钟祥市将法
律咨询热线电话与 17 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视频网络电话
全面整合,在每个乡镇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24 小时
为民提供法律服务。将远程视频会见职能下放到基层司法
所,实现监狱服刑人员与亲属就近就地视频会见。东宝区
统筹利用政务服务资源,将 7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网
上平台办理。
(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各地运
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
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在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
放置宣传手册,供群众自取阅读。将《条例》纳入全市律
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
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内容,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培训
68 场次,发放辅导读本5000 余册。钟祥市双河镇将镇直
各执法单位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辖区分别开展法治
宣传及矛盾调处工作,特别加强青少年(在校学生)及基
层干部法治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整体管理水平。
(三)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加大服务供
给,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直“七大产业服务团”
“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对包联企业实行一对一“法治体
检”服务,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点 223 个,提供法律意
见建议 1300 条,为农民工等困难企业员工办理法律援助案
件56 件。全市 21 家律师事务所组织“送法进企业”“法
援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等系列活动 186 余
次,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执法宣传与咨询服务。二是突
出重点人群,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条例》实施以
来,全市各公证、鉴定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五保
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减免鉴定费,上门
服务案件 75 件,主动调查收集证据案件 57 件,减免公证
费用107469 余元。三是注重“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
服务程序。全面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简化法律
援助办理流程,压缩申办时间,提高服务效率。高新区·掇
刀区创新审批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审批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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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荆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x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20日至26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赴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对《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部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司法所和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工作情况,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社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