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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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4 年 2 月 23 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
苑 6 栋居民楼发生火灾,截至 23 日 24 时已造成 15 人死亡、
44 人住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 6 栋建筑地面架空层
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制
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
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及分工方案》《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省市两级安委办、消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等
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要求,按照
“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原则,集
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整治,依法有序推进问题
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区所有居民住宅建筑,重点是高层
建筑小区、2005 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含老旧高层建筑
小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入楼栋违规停放或者充电,
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等行为。
(二)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止在下列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
域;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
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走道等公共区域;
其他公共场所的禁止停放区域。
2.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
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违反消防
安全要求在禁止停放的区域、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区域为电
动自行车充电,不携带电池入户、充电。鼓励住宅小区的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员会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宣传
等方,引导业主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

标签: #实施方案

摘要:

全区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月23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居民楼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住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两级安委办、消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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