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1018)
VIP专免
2024-01-15
999+
27.99KB
22 页
侵权投诉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 年10 月18 日在怀集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伍志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
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
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
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领会贯彻 习近平
法治思想和 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
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
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为怀
集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
面小康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
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 6人。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
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体系,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
砂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41 人,建
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 28 件。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牵头与
连山、广宁、四会检察院会签《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
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共同保护绥江生态环境。聚焦
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结对帮扶、资金支持、送法下乡等
多种形式精准扶贫,顺利帮助 48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
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助力脱贫攻坚,真情关注刑
事被害贫困人员的急难困苦,主动对10 户因案致贫家庭发
放救助金 47 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依法严惩扶贫领域
刑事犯罪,办理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案件 15 件23 人,切实保
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重从
快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 4件5人,起诉 2件3人。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
的涉企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决定不起诉 1件1
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积极构建
“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
主题检察开放日,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
深入了解司法需求,畅通民企司法诉求渠道。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
物养殖、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严厉打击涉疫犯罪,
依法提起公诉 11 件11 人,维护公共安全,守护人民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办理涉企案件 1件,努力降低疫情冲击带
来的影响。疫情防控期间能动开展远程提讯、视频庭审52
次,持续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投身县委统一部署的防疫排
查、防控值守任务,干警参与累计达 300 余人次。结合检察
职能,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联防联控机制和
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打造新时代检调对接法治化机制。立足检察办案修复
社会关系,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有所呼,检察有所应”,对
556 件次来信来访,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
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对重复来信
来访的复杂申诉案件,坚持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
复,通过现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进息诉罢访。以法
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做优服务、推进治理、促进和谐。
二、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
众期盼
标签: #工作报告
摘要:
展开>>
收起<<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0月18日在怀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伍志骞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