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公积金中心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30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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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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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一是取消个人缴存户籍限制。在本市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
保险 6个月以上,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
信用良好的人员,不论户籍,均可在我市以个人名义申请开设
个人账户并缴存公积金。二是加强租房保障力度。将租房提取
公积金标准由 X元/户·月调至 X元/人·月,允许我县连续足额
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个月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每年一次提
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了县内无自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
工的房租压力。三是强化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取公积金的资金保
障。对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所在
街道社区不予出具证明的,可凭缴存单位出具的突发事件导致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和相应的佐证材料提取职工及配偶的公积金
账户余额。
(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规范贷款业务管理。一是提高
二次贷款利率。对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
严格按照法定基准利率的 X倍标准计收贷款利息。二是加强二
手房总价核定。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总价应当以契税
完税价、合同成交较相比较低者确定;对合同成交价明显高于
地区同类住宅正常交易价格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
取评估价、契税完税价、合同成交价中的最低值。三是加强贷
前资格审查。不得对已经设定居住权的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
款;同时,取消申请异地贷款职工本人或配偶须有一方为 X户
籍的条件限制。
三、数智赋能,增强改革工作实效
(一)“数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公积金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细化本年公积金数字化改革任务,制定公积金数字化改革
方案,并做好数字化改革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指
派专人定期报送公积金数字化改革工作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二)“一件事”服务场景持续落地。截止目前,县公积金窗
口业务已有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周期“一件事”、死亡
“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公民身份证信息变
更“一件事”在内的 X项“一件事”服务场景成功落地。同时,高校
毕业生就业“一件事”、人才“一件事”、还贷结清“一件事”、贷款受
理“一件事”等“一件事”业务场景正在衔接中,指派专人配合市中
心做好业务场景梳理,明确具体业务需求。
(三)“金银合作”持续深化。在X家银行入驻受理公积金贷
款业务和携手银行“就近办”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金银”信息互联
共享。截止目前,在公积金业务窗口已经实现工商、农业、中
国、建设、交通、招商、中信、X、农商银行这 X家银行商业贷
款明细直接打印,为 X%的商业贷款年还贷提取客户提高了办事
效率;同时,通过对银行渠道公积金模块的开发和使用,进一
步拓宽了公积金 线上办事渠道 ,目前, 可以通过部分银 行
APP、自助终端等设备办理高频公积金业务,给办事群众带来了
很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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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取消个人缴存户籍限制。在本市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信用良好的人员,不论户籍,均可在我市以个人名义申请开设个人账户并缴存公积金。二是加强租房保障力度。将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由X元/户·月调至X元/人·月,允许我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了县内无自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房租压力。三是强化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取公积金的资金保障。对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所在街道社区不予出具证明的,可凭缴存单位出具的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和相应的佐证材料提取职工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