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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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习近平X 年第 XX
国务进综平开发展
干意见》(国发〔习近平XX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
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一般纳
税人资格试点”)实行备案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由
在地省级税务、财政部门和直属海关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施方
案(包括综合保税区名称、企业申请需求、政策实施准备条件等情
况)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备案后,可以开展一般纳
税人资格试点:
(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确有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需求;
所在)级建立税区
管理机构、税务、海关等部门协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
综合管税建立税人
试点工作相关的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综合管税综合展工
条件,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相关工作。
合保备案增值税人
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综合保税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海关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资格登记。
点企税一生效适用
税收政策:
试点自用器设物资
公用品)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
简称进口税收)。
免进照该海关平均
到各个年度,每年年终对本年暂免的进口税收按照当年内外销比例
进行划分,对外销比例部分执行试点企业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
税收政策,对内销比例部分比照执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
称区外)税收政策补征税款。
(二)除进口自用设备外,购买的下列货物适用保税政策:
X.从境外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货物;
X.特殊(试或海管场
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保税货物;
X.从试点区域内非试点企业购买的保税货物;
X.从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购买的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
销售物,关申值税
费税:
摘要:

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习近平X年第XX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习近平X〕X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行备案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由所在地省级税务、财政部门和直属海关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施方案(包括综合保税区名称、企业申请需求、政策实施准备条件等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备案后,可以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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