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公章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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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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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印章管理规定范文(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印章管理,维护政府印章使用的严肃性,
对政府印章的保管、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保管
(一)印章由专人保管。专人外出时,由职位代理人保管;
(二)印章应放置于保险柜、铁皮柜或者专门带锁的抽屉内加锁
保管;
(三)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立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领导或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 印章使用
( 一)使用地点
政府印章,原则上在党政办公室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
出使用,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书面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指定正
式在编人员负责保管,用后及时交回党政办公室。
(二)用印规范
盖出的印章,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图形端正、清晰。
(三)使用要求
1、 以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
红头文件,可以加盖印章。
2、 以政府名义上报的各类报表,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后(特
殊规定的除外),可以加盖印章。
3、 对外开具不涉及经济往来的介绍信、证明信、外调信等,分
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后,可以加盖印章。盖章时,经办人须填写《盖
章登记表》,党政办公室保存复印件。严禁出现空白介绍信,如确因
工作需要,必须由分管领导在介绍信存根上签名批准。
4、 以政府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类文书(拆迁协议除外),
经承办科室、分管领导、法律顾问签署明确意见,并经党委会讨论同
意,镇长签字后,可以加盖印章。盖章时,经办人须填写《盖章登记
表》,党政办公室保存复印件(包括合同文本,以及承办科室、分管
领导、法律顾问签署的意见)。
5、 拆迁协议类,两位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署明确审核意
见,分管领导签署明确建议意见,镇长签字同意后,可以加盖印章。
《盖章登记表》和盖章内容由负责拆迁的科室自行保存。
6、 针对群众的一般性事务用章,由村(社区)签字盖章,镇政
府经办人签字同意,印章保管人填写《盖章登记表》后,可以用章。
7、 特殊情况暂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可以由经办人、印章保管
人共同打电话向批准人(如村社区负责人、经办人、经办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求证,并经镇党委书记、镇长或负责机关管理
的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填写《盖章登记表》后,可以用章。但批准
人应当在 3 天内补签相关手续。
8、 所有用印资料年底交档案室保管。
三、 印章停用
1、 印章损坏,应停止使用,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分管机关管理的
领导汇报,更换新印章。
2、 遇有特殊情况,镇政府有权停用印章。
四、 责任追究
全体镇政府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权限和有关规定使用公章,违
者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或党纪
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 其它事项
1、 本规定由 x 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机关各项
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机关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印章的刻制需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
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印章刻制单位统一办理,任何部室和个人不
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第三条 机关的中国共产党x
市 x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x 市 x
区 监察委员会、中共x 市 x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x 市 x 区
监察委
员会办公室印章, 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印章保管人要将印章存放在指定安全位置,负责保管印
章的安全,严禁擅自携带印章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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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印章管理规定范文(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印章管理,维护政府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对政府印章的保管、使用作如下规定:一、印章保管(一)印章由专人保管。专人外出时,由职位代理人保管;(二)印章应放置于保险柜、铁皮柜或者专门带锁的抽屉内加锁保管;(三)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立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领导或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二、印章使用(一)使用地点政府印章,原则上在党政办公室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使用,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书面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指定正式在编人员负责保管,用后及时交回党政办公室。(二)用印规范盖出的印章,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图形端正、清晰。(三)使用要求1、以政府名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