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发)文办理工作制度(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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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发)文办理工作制度(参考模板)
  发文办理工作制度
  (参考模板)
  一、文件起草
  起草文件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有
关公文起草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
精简文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规定。涉及多
个部门的政策性文件,须充分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以正
式文件报送发文请示。部门代市委(市委办)起草的领导
活动方案、会议通知分别送市委常委办、会务科按程序办
理,其他文件送法规科按程序办理。
  二、文件审核
  (一)初审。拟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制发的各种文
件,在送领导审批签发前,必须经相关科室初审。政策性
文件、规范性文件需按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
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程序。办文人员
要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提法关、事实关、程序
关、权限关、文字关、格式关,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对是
否发文、发文主体、发文形式提出建议意见,发挥参谋助
手作用。对文稿审核中需要核实的事项或作实质性修改的
内容,要与起草单位主动沟通协调、衔接协商,文稿如需
作较大修改,要由原起草部门修改。对文件“倒流”等不
规范现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文件,审议前应由法规科
进行前置审核。
  (二)审核。经相关科室初审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
审核后送市委秘书长审示。
  三、文件审批签发
  按市委秘书长签批意见,送市委有关领导审签。
  四、文件登记
  经领导审批签发的市委文件、专题会议纪要由法规科
根据文件内容,确定发文字号,交文印室登记。市委主要
领导讲话,由相关科室负责确定发文形式。
  五、文件排版
  文印室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排版后,送
相关科室复核。
  六、文件复核
  已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印发前要对文件的审批手续、
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校对,市委规范性文件或
公开发布件同时送拟稿单位复核、校对;需作实质性修改
的,报原签批人复审。
  七、文件印制、核发、发送
  文件印刷前须经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确认同意。印刷
装订、发送要确保安全、质量和时效。文件一般应在 2日内
通过四川省电子政务内网、机要邮寄等形式发出,急件当
日发出。
  八、文件归档
摘要:

发(发)文办理工作制度(参考模板)  发文办理工作制度  (参考模板)  一、文件起草  起草文件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有关公文起草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简文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规定。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性文件,须充分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以正式文件报送发文请示。部门代市委(市委办)起草的领导活动方案、会议通知分别送市委常委办、会务科按程序办理,其他文件送法规科按程序办理。  二、文件审核  (一)初审。拟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在送领导审批签发前,必须经相关科室初审。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需按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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