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课时工资评级方案(2026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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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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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课时工资评级方案(2026 年修
订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
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立足
学校实际,构建以课时为核心、兼顾质量与贡献、体现“多劳
多得、优绩优酬”的教师课时绩效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
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以劳计酬与以绩论酬相结合
以教师实际承担的教学与育人工作量为基础,同时突出教
学质量、教研科研和综合贡献的权重,适度拉开收入差距,保
证“多干不吃亏、干好有奖励”。
(二)公平公开与量化可查同步
评价标准事先公示,程序民主规范,评分量化细化,结果
可追溯、可核查,杜绝“人情分”“暗箱操作”,让教师对自
己的课时等级“心里有数、结果看得懂、过程信得过。
(三)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并行
课时等级在一个学年内总体保持稳定,同时设置学期末微
调机制,对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或其他业绩出现明显变化的教
师及时调整等级,防止“一评定终身”。
(四)突出差异与统筹平衡兼顾
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科和课型在劳动强度、时间付出和
工作性质上的差异,在统一框架下设置不同系数,尽可能在整
体上实现学科间、岗位间的相对公平。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编在岗、承担实际教学及相关育
人工作的专任教师。
主要包括:
常规课堂教学;
课后延时服务;
早读指导、午休与午间管理、晚自习辅导;
假期托管及周末集中教学或育人活动;
学校统一安排且经认定的其他教学性、教育性工作。
因借调、跟岗学习、长期病假等原因在考核周期内未实际
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暂不纳入本办法。待恢复正常教学后,
再按程序进行课时等级评定和绩效核算。
四、课时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一)计算公式
教师实际课时绩效工资=基础课时费标准×个人课时等级
系数×课型系数×实际认定课时数。
基础课时费标准
基础课时费由学校在年度绩效工资总额中,划出用于课时
分配的专项额度,根据全校教师总课时量折算确定。原则上每
学年核定一次,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个人课时等级系数
依据本办法第五部分的五级八档课时等级,经年度评定后
确定,原则上在一学年内执行,学期末可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个
别微调。
课型系数
不同课型按照劳动强度、时间属性和管理要求设定差异化
系数,详见第六部分。
(二)关于“第四节课”工资的计算说明
凡列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按课程表排定的第1—8节课
堂教学,均界定为“常规课堂课”。第四节课与第一、第二、
第三、第五节等其余白天课堂没有任何系数上的差别:
第四节课课时工资=基础课时费标准×个人课时等级系数
×1.00(常规课堂课型系数)×实际第四节课课时数。
也就是说,只要是白天按课表安排的课堂教学,包括第四
节课在内,一律按常规课堂课型系数 1.00 计发,不额外增加或
降低。
五、课时等级评价制度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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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课时工资评级方案(2026年修订版)一、指导思想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立足学校实际,构建以课时为核心、兼顾质量与贡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教师课时绩效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二、基本原则(一)以劳计酬与以绩论酬相结合以教师实际承担的教学与育人工作量为基础,同时突出教学质量、教研科研和综合贡献的权重,适度拉开收入差距,保证“多干不吃亏、干好有奖励”。(二)公平公开与量化可查同步评价标准事先公示,程序民主规范,评分量化细化,结果可追溯、可核查,杜绝“人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