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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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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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调研报
告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的核心环节,直接关联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
配权等核心权益,对乡村振兴与社会稳定具有深远影响。
2025 年,我们深入 1区6县多个镇村,通过实地调查、资
料收集、座谈讨论等形式,基本掌握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现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成员情况。我市辖 1区6县,98 个乡镇,1303
个村(社区),面积 1.93 万平方公里,集体资产总计
176.24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60.46 亿元。现有集体经济组
织1299 个,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1271 个,组级集体经济
组织 28 个,无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共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114905 人,涉及户数 709193 户。经摸底调查,全市有 1.4
万余名公职人员被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公
务员 1300 余名,占比 10%左右;事业单位 9000 余名,占比
70%左右;中省驻商机构 2000 余名,占比 20%左右。
(二)认定原则。严格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
程序规范、群众认可”核心原则,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
规和政策文件为根本遵循,兼顾权利义务对等。认定过程
坚持民主协商,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
议表决确定具体标准,既尊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史沿革
传统习俗,又充分考虑当前户籍管理、人口流动、生产生
活实际等情况,全程公开透明、流程合规,确保认定结果
公平公正、符合民意。
(三)认定范围。以户籍关联、土地承包关系和实际
生产生活联系为核心判定依据,明确基本成员、保留资格
成员和丧失资格成员三类情形。世居户籍且户籍在本组织
取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合法婚姻迁入或收养落户者
等为基本成员;在校大中专生、现役义务兵、士官(未退
出现役且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刑满释放回原
籍未重新取得其他组织成员资格者等保留成员资格;自然
死亡、户籍迁出且自愿书面放弃权益、取得其他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资格、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并自愿退出者
等,自动丧失成员资格,应认尽认、边界清晰。
二、实践做法
(一)规范工作流程,保障程序公正。严格执行“成
立组织—发布公告—摸底登记—初审公示—方案表决—复
核公示—上报备案”七步工作法,每个环节均邀请村民代
表监督。摸底登记阶段全面排查人口信息、户籍关系、土
地承包等情况,建立详细台账;方案表决阶段坚持“一人
一票”,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示阶段通
过村公告栏、村民微信群等渠道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不
少于7天,对异议问题及时核查处理,保障认定程序合法合
规。
(二)聚焦难点问题,分类精准施策。针对婚姻嫁娶
人口迁移、集体改制遗留等突出问题,坚持“一村一策”
分类处置。对婚迁入户人员,区分嫁入(入赘)、离异后
户籍回迁等情况,结合是否实际居住、是否履行村民义务
等综合判定;对政策性移民,按移民安置政策明确成员资
格归属;对历史遗留的“空挂户”“挂靠户”,严格核查
是否具备实际生产生活联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避免违规认
定。同时,建立特殊群体台账,重点保障妇女、儿童、残
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杜绝歧视性条款。
(三)加强政策宣传,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召开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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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调研报告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直接关联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核心权益,对乡村振兴与社会稳定具有深远影响。2025年,我们深入1区6县多个镇村,通过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座谈讨论等形式,基本掌握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现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成员情况。我市辖1区6县,98个乡镇,1303个村(社区),面积1.93万平方公里,集体资产总计176.24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0.46亿元。现有集体经济组织1299个,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271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8个,无镇级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