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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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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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按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
理审查三年(2022—2024)工作方案》要求,区政务局将 2022
年第四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一)明确政务局各科室、中心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
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
竞争审查,防止排除、某市场竞争。
(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凡拟出台的政策措
施,制定部门应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国
务院
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X 号)中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以及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自我审
查,
审查结束后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一并按行文审
批
程序报批。
(三)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
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内容及要求制定《某市 X区政务
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
建立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工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务
〔2019〕X 号)等文件,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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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按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2022—2024)工作方案》要求,区政务局将2022年第四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一)明确政务局各科室、中心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某市场竞争。(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凡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应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