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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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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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调查与研
究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
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
“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
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
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有效
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内
容。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
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村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农
民对土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
传导到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领域,为运用调解仲裁这一法律
手段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乡村
治理水平带来了新的考验。
一、仲裁体系建设总体现状
近年来,安康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
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仲裁体系建设,为
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基础设施方面。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
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县级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全市 10 个农
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标准化建成“一庭三室”(仲裁庭
案件受理室、合议调解室、档案会商室),配齐专用电脑
打印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确保办公场所及设施设
备等硬件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
(二)队伍建设方面。全市 10 个县(市、区)均成立
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相应的乡镇成立了调解委员
会,村级设立了调解小组,形成了“县有仲裁委、镇有调
解委、村有调解小组”的三级纠纷调处机制。全市 10 个仲
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共 128 名,聘请仲裁员 224 名;135 个镇
级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员 881 名,1673 个村级调解小组配
备调解工作人员 5312 名。仲裁员、调解员包含农民代表和
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人员结构配备合理。
(三)经费保障方面。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夯实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
全市 10 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均落实年度工作经费纳
入财政预算保障的要求,且经费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主要
用于仲裁宣传培训、案件调查取证、办公用品配备、档案
收集整理等费用支出,为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
保障。
二、土地矛盾纠纷情况分析
近年来,安康市不断完善“镇村调解、县区仲裁、司
法保障”的多元调处机制,始终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
理、源头治理”的工作举措,持续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以下通过近三年调处的
2153 起纠纷案件,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领域矛盾
纠纷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矛盾纠纷类型
1.土地承包纠纷。一是在土地承包期间,尤其是1982
年进行的第一轮土地承包时,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政策法
规把握不精准,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形引发的纠纷,如在承
包期限内收回承包地、随意调整承包地等行为。二是部分
农户确权登记证书记载的承包户人员信息、四至边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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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调查与研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有效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村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传导到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领域,为运用调解仲裁这一法律手段来化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