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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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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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x
年第一季度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
委员会将进行换届。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三清山风景名胜
区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
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
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
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
意见》、《上饶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
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三清山风景
名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
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
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
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
面打造“全域、全景、全时空”的江西省全域旅游样板景
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时间安排。原则上 2021 年1月28 日前完成村(社区)党
组织换届选举,3月30 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
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
(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3.主要任务。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
织书记,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结合换届,健全
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
织、妇女组织;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
(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
妇女小组长、村(居)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组织负
责人;完善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健全以村(社
区)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启动实施“新时代赣
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提
供源头活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1.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
“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
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
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注重
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
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
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
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
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
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 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
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 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
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
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
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
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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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x年第一季度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