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决策依据。
(五)强监管、优服务,实现执法与服务双赋能。运
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
查,“十四五”期间累计出动监察人员1480 余人次,立案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0 件,处罚金额 910 余万元;畅通投诉
渠道,办结群众环境诉求763 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落实
“一线工作法”,成立“企业服务团”,帮扶企业 130 余家
次;高效办理环评审批,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43 个、
环评文件审批 127 个,审核确定 212 个项目环评执行标准。
累计获取监测数据9.3 万个,编制监测报告 254 份,及时发
布环境质量公报,为污染防治与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
(六)压责任、促闭环,抓实督察整改工作。将督察
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民生工程,构建“全流程管控、
全链条闭环”机制。2021—2025 年,累计接收中央及省级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56 个、交办投诉举报件55 件,
截至目前,94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 个问题按时序推进。
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督查督办—验收销号”流程
将整改成效与日常生态治理结合,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
不留死角。
( 七 ) 创 示 范 、 固 成 果 , 推 动 生 态 文 明 提 档 升 级 。
2022 年2月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立专项
专班,编制完成《X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
2035 年)》及申报材料,聘请省环科院提供技术指导;
2025 年参与创建与复核预审会议,积累宝贵经验。严格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
程》,完成复核评估材料报送,持续探索生态优势转化路
径。
(八)广宣传、聚共识,营造全民共治共享氛围。以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线,围绕 5·22 国际生物多
样性日、6·5 世界环境日、8·15 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系
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 万余份、生态公益短信
20 万余条、环保购物袋8万余个。推动宣传“进社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