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意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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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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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
近年来,我县法院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视为一项极端重要
的政治任务,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
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法院党组切实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的
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
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
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意识形
态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我院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
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
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
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 年,我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 12 次,支部学习 20 次,政治轮训 4次,组织政
治理论学习 46 次,有效夯实了干警思想基础。
在阵地建设方面,我院不断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
2024 年通过微信平台推送原创文章 879 篇、短视频 97 个,
在中央级媒体发稿 48 篇,自治区级媒体发稿 158 篇。通过
“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军营、法治订单服务”等
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 300 余册,覆盖群众 600
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层面存在偏差
1.重视程度不足。院内部分领导干部和干警对意识形态工
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的倾向。
一些人认为意识形态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存在“管不住、
不好管、甚至是无需管”的错误观念。这种认识上的偏差直接
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视为“软任务”,认为只要
审判执行工作搞好了,意识形态工作自然就做好了,没有真正
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
意识形态工作。
2.政治鉴别力不高。少数干警党性观念不强,政治鉴别力
有待提高,受各种错误思潮影响和侵蚀,导致审判工作缺乏坚
实的政治基础与思想基础。在面对社会上的杂音和错误言论时,
有的干警不能旗帜鲜明地进行抵制和斗争,甚至个别干警存在
“与己无关”的旁观心态。
3.理想信念不够牢固。虽然法院系统不断开展学习教育活
动,但少数干警的理想信念仍然不够坚定,存在“为学习而学
习”的形式主义倾向。有的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时思想不集
中,讨论交流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没有真正将党的创新
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白朗县法院在巡察中被指出“学习
贯彻党的理论政策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虚化。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
不到位,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有限,未能将意识形
态工作有效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
容。有的法院存在“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深不实不细,
未将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未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的问
题。责任分解不清晰,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导致意识形态工作
在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缺乏系统性规划和部署。
2.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有的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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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近年来,我县法院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视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法院党组切实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我院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