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察机制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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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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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
察机制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
察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针对
垂直管理单位特点和实际,要求垂管单位纪检工作全面实
行“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改革转制以来,各消防总队、支队
的纪检、审计处室在编制上从政治部门独立出来,从体制
上构建了垂直领导、机构分设,上下一体、对口畅通的良
好格局。尤其是随着“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的不断深化,纪委
“三转”规定的出台,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的“梗阻”得到有效
疏通。为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提供了指导遵循。然而,在面对“改革转制过渡期、纪检体
制变革期、风险隐患暴露期”等现实考验,队伍纪检体制与
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适应,纪检组织机
构和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纪检部门主动监督、
积极作为还有欠缺,斗争精神、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
升。结合消防队伍实际,笔者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
核和提名考察机制方面,谈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当前纪检干部考核、考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纪检干部的考核,仍然延续之前的考核方式
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考核方式不够科学。按照消
防
队伍纪检体制改革精神和“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对纪委书记
的提名由上级纪委提名,联合政治部门实施考察,纪委书
记的履职考核由上级纪委具体实施。但对普通纪检干部的
考核、提拔未进行清晰的界定和明确。消防队伍纪委属于
内设部门,纪检干部的人权、事权均在同级党委,在考核
方式上,与其他干部一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研究
政治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参与无差别的群众测评和推荐,
客观上造成纪检干部“单位意识”强于“全局意识”,“不敢监督、
不便监督”成为现实难题。二是考核的内容有待优化。目前
对干部的考核,参与推荐和打分的人员中既有基层的干部
也有机关的干部,从监督的角度来看,都是监督的具体对
象,甚至包括一些被处分的同志,难免会有一些“灰色”空间。
同时,对纪检干部的考核不注重日常考核,年终一次性考
核容易产生“一锤定音”的情况,导致考不准、考不出成效。
另外,由于本级纪委的负责人、纪委委员和上级纪检部门
对纪检干部的履职考核比重较少或者不参与考核,造成纪
检干部的履职考核不够精准。从座谈了解到,大家普遍反
映,纪检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等次、授予嘉奖都由
其所在单位掌握,与纪检干部的综合考核评定结果并不直
接挂钩,纪检工作普遍被认为基本与“优秀”绝缘了,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制约了纪委监督
作用的发挥。纪检干部在基层工作中圈子小、熟人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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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察机制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针对垂直管理单位特点和实际,要求垂管单位纪检工作全面实行“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改革转制以来,各消防总队、支队的纪检、审计处室在编制上从政治部门独立出来,从体制上构建了垂直领导、机构分设,上下一体、对口畅通的良好格局。尤其是随着“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的不断深化,纪委“三转”规定的出台,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的“梗阻”得到有效疏通。为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指导遵循。然而,在面对“改革转制过渡期、纪检体制变革期、风险隐患暴露期”等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