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委主任在2025年新修订《监察法》专题辅导授课上的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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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委主任在 2025 年新修订《监察法》专题
辅导授课上的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周四晚上的学习时间,专题开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辅导授课。这既是一次法治理念的
再充电,也是一场业务能力的再提升。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战线
的“老兵”,我先和大家分享个“小插曲”——上周到马市镇
调研,镇纪委小张拿着刚梳理的监察对象台账问我:“王主任,
咱们村里的合作社理事长算不算监察对象?上次县里培训没说
清楚。”这个问题,恰恰折射出新修订《监察法》出台的现实
意义——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监察对象的范围、履职
的边界、程序的规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
要学深悟透这部“反腐利器”。
一、深学细悟修订背景,在把握“时代之需”中锚定政治
方向
2025 年这次《监察法》修订,不是简单的“条文修补”,
而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考量。我在参
与省市纪委监委修订调研时,深切感受到三个“关键变量”:
第一,这是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精准调焦”。 近年
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腐败形式呈现“三新”特征:主
体多元化,从传统的公职人员向平台经济从业者、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管理人员延伸;手段隐蔽化,“影子公司”“期权腐
败”“代持资产”等新型腐败占比上升;危害基层化,群众身
边的“微腐败”存量还未清零,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的
新问题断涌现。年省纪委监委通报县农村集体“三
资”管理案件中,x村小组长通过虚构劳务合同套取偿款
因当时监察法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界
够具体,导致初核阶走了弯路。这次修订监察对象从
来的 x类扩展到 x,特别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
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公职的人员”等形,
是要监察“探头”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最后”。
第二,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系统升级”。 我们
作中说“监不是独角戏”,但过去由于律衔接
紧密,存在“纪法贯通顺畅、法法衔接有堵点”的问题。比
某乡镇纪委理一党员酒驾案件对“
衔接”的程序把握,导致处决定宣布迟了
15 天。这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监察监与人大监、民主监
行政、司法监审计会监、统
群众监舆论督贯通协调”的条,还“监察
与司法关在案件证据标准、程序衔接”等面的
机制前几天我和县法院刑审判庭座谈们提到修订
“监察证据审查标准审判标准相衔接”条职务
罪案件退查率下降了 xx%,这制度完善带来的实
第三,这是规范监察权力运行的“自我革命”。 监察
不是“保险箱”,监察部也不是“法外之人”。年市纪委
监委开展“督查”时发现,个别乡镇纪委存在“谈话笔录
不全”“涉案财物登记滞后”等问题,根源就对监察
程序的刚性约束不深。这次修订新“监察及其工
人员行使职权的追究”专证据
留置措施”“泄露查信息”等为的追责情化为
xx ,还建立了“特监察员”制度邀请人大代政协
委员、群众代参与监。这就像给我们紧箍咒”,
摘要:

县监委主任在2025年新修订《监察法》专题辅导授课上的讲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利用周四晚上的学习时间,专题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辅导授课。这既是一次法治理念的再充电,也是一场业务能力的再提升。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兵”,我先和大家分享个“小插曲”——上周到马市镇调研,镇纪委小张拿着刚梳理的监察对象台账问我:“王主任,咱们村里的合作社理事长算不算监察对象?上次县里培训没说清楚。”这个问题,恰恰折射出新修订《监察法》出台的现实意义——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监察对象的范围、履职的边界、程序的规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学深悟透这部“反腐利器”。一、深学细悟修订背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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