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工作者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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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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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者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感悟
新《安全生产法》由原来的 xx 条修改为 习近平 条,增加了
xx 条,修改了 xx 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
安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
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
应急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变化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一是“三个必须”写
入新安法。总书记在关于山东青岛“11·22”爆炸事故的讲话
中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
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后在《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也作为安全生产
的原则提出。“三个必须”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分
工负责的原则。也就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各行业、各领域、各
部门及其所有人员都要对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是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责。新安法新增第十五条,要求“县级
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这是对安全生产知责履
责、失职追责的新要求。三是明确园区监管职责。新安法第九
条在原来乡镇政府和办事处职责中增加了开发区、港区、风景
区的要求,“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
及其职责”,包括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或自己
按照授权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这是针对目前园区安全监管的薄
弱环节确定的政府职责,避免政府安全管理的空白。
(二)安全生产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一是处罚面加宽。对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由原法规定的先责
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修改为:违
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
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提高事故处罚额度。新法把事故的行
政处罚额度由原法规定的 xx 万元至习近平x 万元,提高到xx 万
元至x亿元。三是加大了惩戒力度。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
合惩戒和公开力度,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
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
“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
益。
(三)安全生产措施方法不断创新。一是构建双重预防机
制。新安法第四条“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这
表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
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机制将长期开展下去,而且必须要认真、规范、科
学地开展下去,这将是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
产的重要手段。二是强制安全生产责任险。xx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取消安
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新安
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外,属于国家规定
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这进一步保障了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
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三是关注心理学和
行为科学。新安法增加了“关注从业人员的生理、心理状况和
行为习惯”,提出了“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的要求。在工伤
事故中,由于人的失误造成事故占了很大比例,而借助心理学
和行为科学手段解决作业人员的相关问题,是减少和避免事故
发生的最有效手段和最短途径。四是评估事故后整改和防范。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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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者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感悟新《安全生产法》由原来的xx条修改为习近平条,增加了xx条,修改了xx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作为一名应急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一、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变化(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一是“三个必须”写入新安法。总书记在关于山东青岛“11·22”爆炸事故的讲话中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也作为安全生产的原则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