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VIP专免
2025-06-18
999+
17.31KB
10 页
侵权投诉
党课讲稿: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
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
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营
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并对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必须
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坚持在法治轨道
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 40 多
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越发展,就越
离不开法治。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
市场经营主体的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充沛、
越持久。
法治能够架起“防护网”,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
权和合法权益。各类经营主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
最期盼的是在投资兴业过程中获得平等法律保护,拥有稳
定和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制度,通过科学立法让各类产权所有者和经营主体安
心放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
权和合法权益,政策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016 年中
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
产权的意见》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
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
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
行社会责任”。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需要平等保护,内
外资企业也需要平等保护。2019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商投资法》强调了对内外资企业的平等保护。外商投
资在准入后享受国民待遇,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监督管理
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化的改革方向,我国在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产权平等保护
等方面持续完善法律制度,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2019 年,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
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
的良好环境。这些法律法规为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产权和合
法权益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
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法治能够托起“公平秤”,有力规范行政执法、推进
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
上是法治经济”。只有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
化轨道,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构建统一开放、竞争
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打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
在加快制定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将一台“公平秤”高悬于市场上空,让企业在市场竞
争中更有公平感,在合法经营中更有安全感。执法司法是
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方式,直接塑造民营经济发展环
境。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司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活动,避
免滥用执法权、监管权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当
干扰和负面影响,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
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坚持用法治来划定政
府和市场的边界,规定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权,破解监
管无序、监管缺位等问题,实现精准高效监管。法治强化
对涉企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强化经营主体对监管部门执
法行为的反向监督,让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监督效能充分
彰显。政府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司法机关依法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
公平公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
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法治能够划出“边界线”,有效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
摘要:
展开>>
收起<<
党课讲稿: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越发展,就越离不开法治。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越能得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青睐,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