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在外优秀人才“回归计划”实施办法
VIP专免
2025-06-09
999+
33.41KB
6 页
侵权投诉
XX 县在外优秀人才“回归计划”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拓展我县招才引智事业,打通各类人才流动
渠道,鼓励引导广大在外优秀人才回竹发展,为竹山县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
就人才回引、人员回调、能人回乡,制定如下办法。
一、人才回引
(一)实施范围
1.籍贯为竹山县的在外人才;
2.亲属在竹山县工作的在外人才。
(二)资格条件
1.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竹山县企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明确的范围为准。
2.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回引方式
1.公开招录。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
2.绿色通道引进。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
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使用事业编制,
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3.就业创业。回竹山企业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动合同(协议)。回竹山自主创业,带动他人就业。
4.柔性合作。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
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合作引进、退休
特聘等多种形式,为我县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支持政策
1.招录为公务员的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聘用为事业单
位人员的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我县招募的“三支一
扶”大学生,按照人社部门现行“三支一扶”人员待遇落
实,享受对应奖励补贴和期满就业优惠政策。(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2.引入事业单位的人才,享受《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
高层次人才办法》规定的待遇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人才服务中心)
3.就业创业的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团县委、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五)回引程序
1.公开招录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根据考试公告程
序办理。
2.绿色通道引入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竹山县企事业
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规定的程序引进。
3.就业创业的人才。
(1)发布政策。通过网络、微信、电话、邮寄等多种
形式,向竹山籍在外人才发布人才回引等各类政策。建立
并动态更新竹山县在外人才信息库,加强沟通联系,扩大
政策知晓率。
(2)联系对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动联系在外人
才,征求人才回竹意愿,并将相关情况报县人才服务中心
全职工作的根据其专业特长、从业经历,推荐到对口企业
应聘工作;自主创业的,向其通报竹山发展情况和创业支
持政策,帮助明确创业方向;柔性合作的根据其专业领域
合作意向,推荐与相关单位对接,通过顾问指导、挂职、
兼职、合作引进等形式开展合作。
(3)跟踪服务。人才回竹后,各乡镇、相关单位主动
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对引进人
才开展的重点项目课题安排专人“一对一”全过程服务,
协助办理项目申报、奖项评选等事项,积极争取各级人才
政策,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
二、人员回调
(一)实施范围
1.竹山籍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竹山籍人员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配偶、子女或
摘要:
展开>>
收起<<
XX县在外优秀人才“回归计划”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拓展我县招才引智事业,打通各类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引导广大在外优秀人才回竹发展,为竹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就人才回引、人员回调、能人回乡,制定如下办法。一、人才回引(一)实施范围1.籍贯为竹山县的在外人才;2.亲属在竹山县工作的在外人才。(二)资格条件1.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明确的范围为准。2.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回引方式1.公开招录。根据岗位需求,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2.绿色通道引进。对于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