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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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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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
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
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
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
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
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
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
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
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合规工作对象。本意见所称贸易政策,是指国
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影响货物贸
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对制定的贸易
政策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
诺。
(二)突出合规主体职责。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按照“谁制定、谁
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开展评估。多个单
位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合规评估,其他
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合规评估。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
政策,如政策制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就是否合规征求商务部
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
合规工作,可指定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并指导所辖市、县参照上述程序开展合规工作。
(三)严格做好合规评估。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
制定部门应严格对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
书》等文件中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进行评估。
(四)履行合规工作程序。合规评估应作为贸易政策出台
前的必要前置环节。贸易政策按程序报请批准或提请审议时,
合规评估书面意见应与贸易政策文件一并提交。合规评估认为
贸易政策存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不符风险的,
政策制定部门应根据合规评估意见作必要修改。
(五)回应外方合规关注。商务部负责接收世界贸易组织
其他成员对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制定的贸易政策提出的意见。
涉及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由商务部商政策制定部门研
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并协助做好对外答复,政策制定部门做好相
关后续工作。涉及地方制定的贸易政策,由地方政策制定部门
商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商务部协助做好对
外答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六)开展对外合规评估。商务部牵头负责在世界贸易组
织对其他成员违规措施提出关注,积极开展磋商谈判,维护企
业正当海外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七)加大合规培训力度。商务部牵头加强全国贸易政策
合规工作培训,用好世界贸易组织各类资源,运用电子化等手
段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对地方合规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国务
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定期培训与工作交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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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