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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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 号)、《关于加快崇明区文
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崇委办〔202147 号)精
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
他相关社会主体。
  二、 支持内容
     (一)支持产业载体建设
     1.鼓励文创产业基地、园区、楼宇和空间达标升级。经认
位最50 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获得市级文创(示范)园
区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获
得区级文创园区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0200
范楼宇、示范空间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2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二)促进产业项目发展
     2.加大对优质文创项目的配套资金扶持。对获得市级文化
市级政策规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3.提升本土文创项目孵化力度。对在区内实施且通过区级
收通按照投资20%给次性,单
目最高 100 万元。
     4.鼓励企业开展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参加“上海设计
100+”选,选“设计 100+”品,每项
2
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重点关注。
     (三)支持文创市场建设
     5.支持电竞游戏产业发展。对新引进落户的电竞领军企业
300
一次性扶持最高 100 万元。
     6.非遗承保护。对经认定的产业基地、
及项目,按照实的项广
用总投入的 50%,给予单个主体或项目一次性扶持最高 50 万元。
     7.支持落户大家)工作1
最高 30 万元扶持,扶持期限2
     8.鼓励文创企业参加业展会。对崇明文创企业参加市级
以上展会认定过实用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 10 万元。
     ()支持影产业发展
     9.支持崇明影基地建设。对新建或改建的影基地建设
目,定,固定投资10%给次性
最高 300 万元。
     10.
摘要:

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号)、《关于加快崇明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崇委办〔2021〕47号)精神,促进崇明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的文化创意类企业或园区,以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  二、 支持内容   (一)支持产业载体建设   1.鼓励文创产业基地、园区、楼宇和空间达标升级。经认定,获得国家级文创产业基地或文创园区授牌的,给予申报单位最高50万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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