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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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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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3 号)、《区教育和体育系统
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指导意见(试行)》(东教体发
〔202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
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聘任原则
公开竞争、按需设岗,综合评价、择优聘任,注重一线
(学校非任课教师按所聘职称的最低级岗位聘任)、突出实绩。
三、实施范围及聘期
实施范围为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
为一学年(2024 年9月1日至 2025 年8月31 日)。(其中,
计算各类获奖证书时间为上年 8月1日至次年 7月31 日)。
四、岗位等级及数量
1.岗位类别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指一线教学人员)和辅助系列专业
技术岗位。
2.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
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
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3.岗位数量
岗位数量以人社部门核准的数量为准。
根据区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我校 2024-2025 学年专业技术
岗位 238 个,其中
1.正高级岗位 5个,其中:三级岗位 2个,四级岗位 3个。
2.高级岗位 55 个(不含特设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 11 个,专业技术岗位六级 22 个,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22 个。
3.中级岗位 119 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八级 36 个,专业
技术岗位九级 47 个,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36 个。
4.初级岗位 59 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30 个,专业
技术岗位十二级 29 个。
5.教辅岗位 1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1个。
五、竞聘条件
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2.竞聘高一级岗位教师应在编在岗且符合最低任职年限要
求。其中:
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
任职年限不得少于 1年;
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
年限不得少于 2年;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
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 2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
任职年限不得少于 4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
少于 1年;
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
年限不得少于 3年;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
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 2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
任职年限不得少于 5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
少于 1年。
3.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逐级竞聘。
4.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向低等级岗位调整的;
(三)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
(四)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六、竞聘组织及要求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岗位分级聘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
位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成立岗位分级聘任推荐委
员会,负责对竞聘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成
立岗位分级聘任监督委员会,对聘任过程和聘后管理进行全面
监督。
2.交流支教、挂职培训人员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竞聘,其
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考核,按相应考核位次对应等比折算计入编
制所在学校的考核位次。
七、竞聘办法
根据上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工作量、资历情况、特殊奖励
四项,全校任课教师统一核算,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得分总
和由高到低排序。其中,综合考评成绩占50 分,工作量占30
分,资历占 20 分,特殊奖励占8分。
(一)计分办法
1.综合考核(50 分)
以学年综合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最高者计50 分,按比例折算
出其他人员应得分数(以各岗位序列为单位折算,下同)。
全校任课教师统一核算。
校级领导正职(含转非领导职务后)的考核成绩,为全体
任课教师前50%考核成绩的平均值;校级领导副职(含转非领
导职务后)的考核成绩,为全体教职工前60%考核成绩的平均
值;任教学科成绩高的,以高者为准。
校级领导(含正副职)转非领导职务后离岗待退(返岗)
的考核成绩,为全体任课教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中层正职任教非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的(含小学部非考试类
非抽测类学科,下同),教学成绩取全体任课教师的平均值的
85%;中层副职任教非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的,教学成绩取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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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3号)、《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指导意见(试行)》(东教体发〔202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聘任原则公开竞争、按需设岗,综合评价、择优聘任,注重一线(学校非任课教师按所聘职称的最低级岗位聘任)、突出实绩。三、实施范围及聘期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