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上的经验交流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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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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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上的经验
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
工作“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相关立法,
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
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闽西红色
法治基因,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实践,持续推进社区矫
正机构、队伍和机制建设,为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
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一、推动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开辟县级
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新路径”
高位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
工作,全市 7 个县(市、区)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
研究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 ,全市 7 个县
(市、 区)均设立了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均明确为
司法局 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落实配备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43 名。
科学设置机构。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社区矫正管理
局的设立,与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合署办公,按照统一办公场
所、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的“三统一”要求进行管
理,形成“一局一中心”的组织模式和平均配备“3 名公
务 员+4 名事业编制+6 名社工”的人员架构。上杭县在县
级设
立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还在全省率先实现
全县 22 个乡镇全部设立事业社区矫正工作站,每个乡镇配
备 1 名事业编工作人员,作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派出机构。
推进实体运作。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中心的职责,贯彻
执行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协助办理调查评估、
入矫、解矫等相关日常业务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
育帮扶等工作。近三年来,全市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
协助办理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 3023 人次、入矫报到 7382
人、解除矫正 6941 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
11196 人次、职业技能培训 4008
人次、组织公益活动 5094
场次, 已成为社区矫正重要工作平台。
二、选聘村(居)助矫员,拓展社区矫正队伍“新力量”
把好人员“入口关”。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
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村(居) 民委
员会成员中选聘村(居)助矫员的通知》,在每个村(居)选
聘不少于 1 名助矫员,按照“村(居)推荐、乡镇(街道)
把关、县(市、区) 司法局会同社会工作部、民政部门联
审” 原则,从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中选聘政治素质高、
责任心 强、善做群众工作人员担任助矫员, 由县(市、
区)党政领 导为选聘人员颁发聘书、并开展任前集体谈
话,增强身份认 同感和履职荣誉感。截至目前,全市选聘
了 1955
名村(居) 助矫员,实现村(居)全覆盖,社区矫
正力量有效延伸至基 层管理末梢。
练好人员“基本功”。市、县两级协同发力,总结社区矫
标签: #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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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上的经验交流发言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相关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闽西红色法治基因,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实践,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和机制建设,为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一、推动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开辟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新路径”高位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全市7个县(市、区)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7个县(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