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XX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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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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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公共文
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9月中旬,组织开展了
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普民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
文旅局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和有
关市人大代表等参加的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和
屯溪区、歙县、黟县等区县公共文化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不同层级、多种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同
时,委托其它 4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自行安排开展调研。市调研组还
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文化
馆、市图书馆等市直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有关工作情况和
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 2017 年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
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结合贯彻实施 2020
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认识到位,抓好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
明显成效,推进了我市文化事业在新时代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市
各
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不断探索现代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市政府把提升公共
文化服务水平纳入市“十四五”规划,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
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等
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把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乡村振兴
考核,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保障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目前,全市已实
现市、县(区)、乡镇、村和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一是深入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现有国有博物馆纪念馆
12 个,公共美术馆5个,全市 8个文化馆全部跻身国家等级馆,共
有公共图书馆 11 个,我市全面建成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平台,截止
7月底,全市共建成 739 个村级(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达99.19%,超额完成任务。歙县徽城镇渔梁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
心、休宁县农村广播电视传输中心被中宣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表彰为“全国第八届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
体”。积极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去年已完成主体建设,
正在内部装修。二是严格落实服务标准。积极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按
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标准开展工作,扎实完成各项标准任务,
公共文化场馆均等化、标准化建设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创新管理机
制和服务内容、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在屯溪区屯光镇开展乡镇综
合文化站社会化运营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在屯溪区 4个乡
镇全面推广。四是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探索公共文化机构与旅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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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9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普民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文旅局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和有关市人大代表等参加的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和屯溪区、歙县、黟县等区县公共文化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不同层级、多种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同时,委托其它4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自行安排开展调研。市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