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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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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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
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截至 6月
23 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3.29,较去年同期下降 2.4%,居
全市第一;县城区 PM2.5 平均浓度为 33μg/m³,较去年同期
改善 2.9%,居全市第一;优良天数比例 87.9%,居全市第二。
1-6 月份,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标准;城
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大别山生态补偿考核
监测断面 1-5 月P值均值为 0.765,满足不大于 0.85 的考核
要求。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获得省政府生态环境领域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市 2022 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县区、
市2022 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先进县、污染防治工作先
进县区等荣誉称号。
一、2023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一是开展突出生
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紧扣林业、农业农村、水利、住房
城乡建设等 12 个重点领域,成立专班、深入排查、建立清单。
目前自查发现问题共 49 个,已整改完成½34 个,剩余 15 个正
在推进。二是配合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
况督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
16 个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
改工作督查。共查看点位 31 个,发现问题 7个,目前已整改
完成 2个,剩余 5个正在推进。三是认真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
题整改。2017 年以来,中央、省、市级交办和我县自查的问
题共 221
个,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验收销号 203 个,正在推进 18
个,其中: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问题 3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5个、市级交办问题 10 个。
(二)县域空气质量良好趋稳。一是扎实开展“七个专项行
动”。联合对建筑工地下发督查单 70 份,涉及扬尘问题 111 条,
均整改完成;开展城区散煤治理集中行动,累计检查各类经营
户54 家,对 2家经营户使用散煤行为监督整改到位,对煤炉
及煤球进行了及时清理;累计排查 227 辆排放不达标车辆未予
以通过年审,淘汰各类车辆1541 辆,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238 辆;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露天烧烤现象2起、餐饮油烟问
题15 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暂未发现
“散乱污”企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共检查加油站 3
家,涉 VOCS 工业企业12 家,未发现问题。二是加强省控环
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污染源管控。对我县 2个省控空气自
动监测站周边 3公里范围内所有污染源进行摸排,共摸排污染
源点位 67 个,县生态环境分局全体班子成员对污染源进行包
保,对所有污染源进行全覆盖检查,累计开展巡查86 家次。
三是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完成 2个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建设验收,争取并完成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718.5
万元,带动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1400 余万元。四是筑
牢秸秆禁烧“防火墙”。认真落实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抓实
落叶、垃圾、荒草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宣传、明确责任,牢固
树立秸秆禁烧工作“一盘棋”思想,截至目前,全域“零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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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上半年,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截至6月23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9,较去年同期下降2.4%,居全市第一;县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3μg/m³,较去年同期改善2.9%,居全市第一;优良天数比例87.9%,居全市第二。1-6月份,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别山生态补偿考核监测断面1-5月P值均值为0.765,满足不大于0.85的考核要求。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获得省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