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22年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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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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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2 年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
情况报告
按照《党章》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拟印发〈2022 年全
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
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 号)规定的各项程序,
对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党员纳新对象进行了预审,现将 2022 年全市
市直单位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如下:
市直单位上报党员拟纳新对象**名,拟通过**名,暂缓**名,
其中因培养期不够暂缓**人、因政审问题暂缓**人、因程序不规范
暂缓**人。
1.政治标准把关到位。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必须把政
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严把政治标准。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
严格把关,明确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真正把政治信仰坚定、政治
态度鲜明、政治行为正确,对党忠诚、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
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为
人民群众服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习
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的同志吸收到党内。
2.能力素质考核到位。根据《细则》要求,为了提高入党积极
分子、发展对象的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等有深入的了解,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日,在市委党校
对**名拟纳新对象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要求结业考试不合
格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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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22年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按照《党章》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拟印发〈2022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规定的各项程序,对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党员纳新对象进行了预审,现将2022年全市市直单位党员拟纳新对象预审情况报告如下:市直单位上报党员拟纳新对象**名,拟通过**名,暂缓**名,其中因培养期不够暂缓**人、因政审问题暂缓**人、因程序不规范暂缓**人。1.政治标准把关到位。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严把政治标准。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