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局、仲裁院适用)

VIP专免
2024-05-16 999+ 14.21KB 9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人社局、仲裁院适用)
健全治理进劳元化
动我系,,维定,
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主要任务
完善、司、工
各自动在、镇解委
)人保障职工劳动
解组织(或窗口),在劳动争议多发的制造、餐饮、建筑等行业及开发
业园、区。加争议
解、法调,完、诉
序衔接,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调裁审”对接机制,将劳动
纷资到市服务议三
心)系联劳动,为
政调、行保障律援
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于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
(二)推进纠纷源头治理。
局和用人管理工对
重大项的权、权,
人文怀业与方式制,
预警在分涉及调整广
职工障职推动人事
机制争议愿基纠纷
充分监察用人管理
常巡、受报等时发
矛盾要发工作
解员调员和法员在
劳动中的院、仲裁
行劳法建裁建人单
化解矛盾纠纷。
发挥发挥
灵活、有关系调解组织依法认
劳动关系域矛盾纠纷调解,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调解协
业性组织
调解就地大集
一时
时引程序调解
或调事实
使立健解受调解
导、访、工
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
)完善“人社工会”裁调衔接机制。
摘要: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局、仲裁院适用)为推动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主要任务(一)完善多元化解平台。人社局、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动在诉讼服务中心、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窗口),在劳动争议多发的制造、餐饮、建筑等行业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

展开>> 收起<<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局、仲裁院适用).docx

共9页,预览3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9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