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学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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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学员管理办法
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
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学
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委党校学员管理制定如下办
法:
态度。不论什么级别的干部,都要以普通学员的身份,认
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党校的管理。
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会议、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
需请假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
批准擅自离校或超假的按旷课处理。
教学计划的授课、党性教育、社会考察、有关会议等教学
活动,都要实行严格考勤。考勤情况每班次完毕后公布一
报。
烟。如有违反,视具体情况予以校内通报批评。
核,完成结业测试。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或考试考核经补
考不及格的,不予结业。
摘要:

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学员管理办法为实现对学员管理的常规化、制度化,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委党校学员管理制定如下办法:一、干部进党校学习,必须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不论什么级别的干部,都要以普通学员的身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党校的管理。二、学员在校期间要集中精力学习。学习期间,不得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会议、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假的按旷课处理。三、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凡列入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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