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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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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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
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
速我市经济赶超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
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则
第一条本政策所称外来投资,指国内外个人、团体或
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形式投资到我市的所
有市外资金。
第二条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的招商项目,指乡镇
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对该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额承担招商
费用、落户我市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三条招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
于项目投产后组织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二、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 1000—5000 万元的新建工业企业
(含原有企业外迁)土地出让价格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
最
低价标准》执行,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由企业
按规定交纳。除补偿群众和上解中央、省以外,当地政府
土地收益部分按收支两条线全额奖励给企业,以支持企业
发展。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科技含量较
高、对我市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发展潜力较大的工业项
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
第六条投资者有偿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依法出
租、转让、抵押,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凡申请改变土地
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推向土地市场
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市政府无
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时足额收取土地闲置
费。
第七条集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需要迁往产业集聚区,
由企业提出申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认定该企业的技
术改造和规模扩大达到搬迁条件的方可供地。用地规模根
据企业实际需要核定,享有与其他招商企业同样的优惠地
价。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或
公益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内为集聚区配套服务的,通过招
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价格超出工业用地价格的政
府收益部分全额奖给企业,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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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速我市经济赶超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则 第一条本政策所称外来投资,指国内外个人、团体或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形式投资到我市的所有市外资金。 第二条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的招商项目,指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对该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额承担招商费用、落户我市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三条招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于项目投产后组织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二、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1000—5000万元的新建工业企业(含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