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助推基层治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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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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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
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
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是我国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新
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被誉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东方经验”、
“东方之花”。
2023 年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
也是我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
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之年,按照县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积极助推基层治理”专题议政协商的要求,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 506 个,其中镇乡调委会 33 个,村(社区)调委
会 462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11 个,在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室 31 个,镇乡、
村(社区)调解员 3018 人,在库专职调解员 14 人,有五星级调委会 1 个,四星级调
委会 16 个,三星级调委会 42 个。全县共有首席调解员 1 名,一级调解员 12 名,
二级调解员 26 名。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县委政法委会同县
法院、县司法局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
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强
化人民调解队伍和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积极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
挥人民调解优势,在疫情防控、矛盾纠纷调处、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
作用。2023 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 839件,调解矛盾纠纷 839件,调解
成功 803 件,调解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二、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立不完善。2019年全省机构改革时,我县取
消了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司法调解中心等“三大调解中
心”。从实际看,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
削弱,从而导致该项工作在人员配置、机构设置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
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时各乡镇虽然设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但由于县级
层面统筹协调机构的缺失,导致部分县级部门和乡镇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程度减
弱,重稳控轻
调解、重堵截轻源头的思想依然存在,镇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到目前也
还没有完全建齐,从而造成人民调解基层组织职能被逐渐淡化,给全县的人民调
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员配置不科学。我县目前现有调委会 506 个,仅
有 13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医调委 4 名、交调委 2 名、驻派出所调解室 7名),镇
(乡)调委会调解员多数为镇(乡)领导、干部担任;村(社区)调解员都是村
(社区)干部兼任,他们身兼数职,没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来做人民调解工作,
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任务,在人员配备、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敷
衍应付的情况,导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有其名无其实;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在民主 、
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维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不
断提高,现有的人员配置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需求。
(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通过调研发现,我县部分基层人
民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调解的及时率和成功率不高,调解员对矛盾纠纷调解的主
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
主要原因:一是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补助普遍偏低,我县目前执行的人民调解案件
补助标准是 2008 年制定,一般案件每件补助 50 元,疑难案件每件补助 100 元,重
大案件每件补助 150 元,而随着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工作任务日
益繁重,造成了“酬不配劳”的现象,从而造成调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
高。二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较少且部分调解组织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
2022 年我县在住建、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新建了 3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
组织,全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达到11 个,除仍然有部分群众普遍关注的重
点领域和热点行业未成立调解组织外,已成立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人员
配置、工作阵地、经费保障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 XX 县麦冬协会调解委员
会的调解工作基本没有开展,机构形同虚设,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配合不密切。从调研中发现,对基层人民调解
工作部门协调配合不密切、主动参与不够,各唱各调各吹个号、推诿扯皮、矛盾
上交现象时有发生,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矛盾加深,给纠纷化解工作
造成很大的难度。如塔山镇邓**缠访闹访事件就是从损毁了几棵树、几根竹、占
点路开始,镇村没有认真组织调解,发展到双方打架斗殴,后来解决时部门又以
“辖区负责”为由相互推诿,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三、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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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被誉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东方经验”、“东方之花”。2023年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之年,按照县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助推基层治理”专题议政协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