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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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的调研报
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安排,10 月底,市人大常委
会阳建民副主任带队开展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
研。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和司法委、环资委、财经委、民
侨外委、市司法局以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
位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
告如下: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情况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起步于 2015 年,2016 年3月通过政
府采购平台引进“互联网+垃圾分类”服务企业 2家在城区范
围内试行垃圾分类。目前,已在五个城市区(园区)设置
试点 53 个,注册用户 2.2 万余户,回收资源型废弃物约
1500 余吨。2017 年,我市积极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湘潭市城区 2016 年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方案(试行)》和《湘潭市城区 2016 年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2018 年,我市启动《湘潭
市城区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
规划范围为湘潭市城区(不含姜畲、鹤岭、楠竹山及长城
乡位于中心城区外的区域),规划期限为近期至 2025 年,
远期至 2035 年。提出了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
系统治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健全机制、依法治理,
集约用地、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结合城区垃圾分类试点现
状,着力于建立完善城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
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有效衔接资源回收利用
网络,配套垃圾减量源头控制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垃圾分
拣和终端处理设施,缓解生活垃圾清运和终端处理压力,
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无害化和资源化,改善全市人居环境质量。科学统筹了城
区垃圾分类和治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合理布局城区垃圾分
类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促进全市垃圾收运
处系统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方俱佳。
2020 年,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
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
办发〔2020〕25 号)工作部署,我市起草了《湘潭市城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2025 年我市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人
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
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
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湘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调度和
考核工作。同时,明确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政负
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按照“属地管理、
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城市区(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
主体责任,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市
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9月15 日,市人民
政府第9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市城区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湘潭市城区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
划(2020-2035)》。10 月23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迎春组
织召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专题部署相关工作。
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亟待加强。垃圾减量化、资
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首要前提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为
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市民只有积极参与才能从源头推进
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特别是开展试点工作
以来的情况看,垃圾分类处理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来推动
一方面,分类意识不强。由于受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
响,普通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从政府到
社会、从单位到家庭,从垃圾不乱倒到垃圾分类倒,公共
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意识还亟待加强。另一方面,参与度
不够。由于对居民参与分类既缺乏有效的激励引导措施,
又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且主动参与积极性并不高,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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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安排,10月底,市人大常委会阳建民副主任带队开展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和司法委、环资委、财经委、民侨外委、市司法局以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情况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起步于2015年,2016年3月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引进“互联网+垃圾分类”服务企业2家在城区范围内试行垃圾分类。目前,已在五个城市区(园区)设置试点53个,注册用户2.2万余户,回收资源型废弃物约1500余吨。2017年,我市积极探索城乡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