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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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5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
业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全 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
新、协 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
作用, 坚 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 推进出租汽
车行业结构改 革, 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
行服务体系, 促 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
出 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 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
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 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 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 统
筹 新老业态发展, 统筹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 循序渐进、积极稳慎地推
动改 革。
坚持依法规范。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 强化法治思维, 完善出租汽车行
业法规体系, 依法推进行业改革,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坚持属地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 要充分发挥自
主 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二、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
(三) 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
部 分, 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
务主 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适度
发展出
租汽车, 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 和
网 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为社会
公众 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
化出行 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 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
通拥堵状 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 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
市综合交通 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逐步实现市场
调节。新增和 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深化巡游车改革
(四) 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 不得
再 实行无期限制, 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新增出租
汽车 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 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在期 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不得 炒卖和擅自转让。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
行经营 权有偿使用的, 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科学制定过渡方
案, 合理 确定经营期限, 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
导向的经营权 配置和管理制度, 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
质量问题、重大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
合格等情形的, 按 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五) 健全利益分配制度。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
经营合同。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 应取得出租
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要利用互联网技术
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鼓励、支持
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 根据经
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 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
劳 动关系。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 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
低。
(六) 理顺价格形成机制。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对巡游车运价实行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
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 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
租 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作价规则, 完
善运 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
杠杆作 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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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