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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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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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
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
(农农发〔2018〕3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
理 整 治 行 动 坚 决 遏 制 农 地 非 农 化 方 案 》 ( 闽 农 综
〔2018〕165 号)及《龙岩市农业局龙岩市国土资源局龙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
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通知》(龙农〔2018〕161
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棚房”问
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
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
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
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
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
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
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二、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为期 1个月,从 9月下旬到 10
月下旬)。一是自查。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大棚
房”问题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排查清理,逐个入园入棚
现场核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登记造册,
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各乡镇(街
道)于 10 月15 日前完成清理排查工作,统计各类违法违规
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并报送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市级核实。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对各乡镇(街道)各类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核实,统计汇总
全市各类违法违规情况,10 月20 日前形成排查清理报告,
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龙岩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二)整治整改阶段(为期 2个月,从 10 月上旬至 11
月下旬)。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
和问责追责。根据清理排查情况,各乡镇(街道)提出分
类清理整治建议,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
意见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边查
边改,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清理一处。各乡镇(街
道)于 11 月28 日前形成清理整治专题报告,并报送市专项
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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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2018〕3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闽农综〔2018〕165号)及《龙岩市农业局龙岩市国土资源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通知》(龙农〔2018〕16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