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报告(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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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2019 年度工作要点及立法计划的安
排,10 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阳建民副主任带队开展湘潭
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
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座
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
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对畜禽规模养殖的污
染防治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六条前两款规定:“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
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
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
止污染水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
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
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畜禽规模
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
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防止污染环境。”
和第七十一条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等收集
贮存、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土壤污染。”,国务
院2013 年发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
人民政府 2017 年发布的《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
定》。
对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包括散养户污染防治的规定较
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畜
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湖南省
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规模以下的畜
禽养殖专业户应当综合处理养殖废弃物、养殖废水等,防
止污染环境;有污染防治需要的,应当建设相应的雨污分
流和粪污贮存、堆沤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
﹝2019 44﹞号)规定:“对散养农户要加强指导帮扶,不
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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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立法计划的安排,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阳建民副主任带队开展湘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对畜禽规模养殖的污染防治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前两款规定:“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