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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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汇编(4篇)
目录
1. 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2
2. 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2 9
3. 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19
4. 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26
1.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
对象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
农村局
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县砂石局
县城管执法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
(18 个)
项目 分值 计分标准
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15 1.未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出
具体安排部署的,扣 2分;
2.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扣
1分;未组织学习宣贯《xx 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
施细则》和《x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分别
扣1分;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三个必须”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的,扣 2分。
3.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
产和消防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与职能工作同计划、
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少一次扣 1分;
4.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按照“一岗双责”推动分管范围内安
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并带队检查的,每起扣 1分;
5.不认真组织或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安全督查、
事故调查、隐患治理、整顿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每项扣 1分
(最多扣 5分);未按规定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会议的,
每次扣 1分;不按文件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每次扣 0.2 分;
6.分管行业领域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未按规定赶赴现场
指导抢险救援的,每次扣 3分;
7.抽查的行业单位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的,每
发现一处扣 0.5 分。
监管执法与隐患治理 8.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攻坚行
动”牵头单位未制定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扣 3分,
未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整治行动的,对照
《责任清单》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9.未制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9 年活动实施
方案的,扣 3分;未进行动员部署并认真开展检查督查的,视
情扣 1—5分;
10.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未按规定制订年度安全
生产执法计划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的,扣 5分;无行政执法职
能的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
视情扣 1—5分;
11.未认真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
查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排雷行动”等专项行动的,视情扣 1—5
分;
12.未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导致行业系统安全生产非法
违法现象严重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事故多发的,视情扣 1—3
分;
13.未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的,
扣3分;未制定“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扣 3分;
应急、住
建、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地方
海事、消防、
监管执法与隐患治理 25 交警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未
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评价指标的,扣 3分;
未按规定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每次扣 1分;
14.未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一单四制”工作的(定期排查形
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逐一进行交办和销号,实行台账管理
和定期通报),每处扣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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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汇编(4篇)目录1.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22.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293.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194.乡镇、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261.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考核对象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气象局县砂石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18个)项目分值计分标准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151.未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的,扣2分;2.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