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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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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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
法工作计划
为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
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应
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
第9号),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
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相关要求,
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我局 2023 年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贰拾 DA 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转职能、
转方式、转作风,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
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强化应急
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
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防范和化解较大事故,全力保障和促进全市社会经
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
(一)我单位局机关目前在编在岗人员 31 人、执法大
队8人,合计 39 人,具有执法资格并从事执法工作的执法
人员 20 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50 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法定节假日=365-115=250 天/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一线行政执法人
员总数=250×20=5000 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3500 天,约占总法定工作日的
70%。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
法工作日=5000 天-750 天-750 天=3500 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 750 天,约占总法定工作日的
15%。
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实施省、荆门市行政许可的资料审核申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
法工作任务。
(五)非行政执法工作日 750 天,约占总法定工作日的
15%。
包括:
1.机关值班;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4.参加党群活动;
5.病假、事假;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三、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84 家(个)(名单见
附件)
1.非煤矿山行业及建材生产经营单位 24 家;
2.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重点单位 23 家;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22 家;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家,批发企业 2家,惠侬、信和
公司配送服务点12 个。
(二)镇(区)街办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类别
各镇(街道、区)除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和有关监管部
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职责外,直接负责以下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
1.辖区内砖瓦厂、石灰窑、机制砂等建材企业及已停产
非煤矿山;
2.辖区内(除市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外)其它工商贸企
业;
3.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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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为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我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贰拾DA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