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规治党制度治党、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简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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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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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习近平总书记早在 2012 年时就强调“大量
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从一年后的三次全会“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
壮士断腕”,到五次全会“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
松”,到六次全会“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再到七次全会“坚决打赢反
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在 2020 年1月份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中,
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
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
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
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
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党反腐的力度和效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内权力腐败的
普遍性与严重性。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玷污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严重削
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能力。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第一组:2013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17.2 万件,处分 18.2 万人。
第二组:2014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22.6 万件,处分 23.2 万人。
第三组:2015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33 万件,处分 33.6 万人。
第四组:2016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41.3 万件,处分 41.5 万人。
第五组:2017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52.7 万件,处分 52.7 万人。
第六组:2018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63.8 万件,处分 62.1 万人(其
中党纪处分 52.6 万人)。
立 案 总 数 连 续 五 年 增 长 , 年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31.4%、46%、25.2%、27.6%、21.1%。2018 年的立案件数比 2013 年增加 46.6
万件。
处 分 人 数 连 续 五 年 增 长 , 年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27.5%、44.8%、23.5%、27%、17.8%。2018 年的处分人数比 2013 年增加 43.9
万人。
但是,在立案总数和处分人数 5年连增的情况下,到了 2019 年,形势出现
了变化:
2019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 61.9 万件,处分 58.7 万人(其中党纪处分
50.2 万人)。
立案总数和处分人数低于 2018 年的数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
们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
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重整行装再
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制定
向纵深发展”,还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都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一
如既往的态度和决心。
那么,全面从严治党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关系是什么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
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
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
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体推进不敢腐、
不能腐、不想腐”。其实早在十九大时,就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
效机制写入党章。那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分别指什么?
不敢腐,其实质就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高腐败案件查处概率,降
低腐败收益和违法成本之间的比率,倒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
不敢滥用权力。惩治是后墙、是底线,如果没有惩治,教育、监督和制度就不
会带电、长牙,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对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生动实践进行系统
总结和深入剖析,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用科学有效的体制机
制监督制约权力,为权力套上制度笼子,对不敢腐划出红线,对不想腐提出倡
导,为不敢腐、不想腐提供有力支撑。
不想腐,就是要强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告诫他们“公款姓
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筑牢不想腐的
思想基础,建立拒腐防变的精神防线,为不敢腐、不能腐构筑起坚固思想堤坝。
今天,我们就讲解一下从严治党的一个方面,即制度治党,同样也是“构
筑不能腐牢笼”的重要方面。
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讲解:第一,完善党内法规建设的背景;第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及精神解读;第三,我们应该如何做?
一、完善党内法规建设的背景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党内法规?
定义: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
章制度的总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按效力分类: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
细则等 7类。
效力等级:分为四个层次。
1.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
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2.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中
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标签: #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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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2年时就强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一年后的三次全会“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到五次全会“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到六次全会“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再到七次全会“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在2020年1月份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