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桥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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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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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
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用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
知》(漳政办﹝2018 182﹞号)和《漳平市“大棚房”问题专
项整治综合小组办公室关于彻查整改“大棚房”问题的紧急通
知》(漳棚办﹝2019 1﹞号)的要求,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大棚房”非农用地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经研究,
决定在全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即
“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春季攻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
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
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
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
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
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
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二、工作步骤
(一)彻底摸清底数阶段(即日起至 1月20 日)。各
村对辖区内“大棚房”问题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彻底排查清
理,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
底数,登记造册,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
据。各村于 1月19 日前完成彻底清理排查工作,统计各类
违法违规情况,上报镇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Ü
(二)整治整改阶段(从 1月21 至3月下旬)。根据
清理排查情况,镇提出分类清理整治建议,研究制定详细
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
任人员和完成时间,边查边改,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清理一处。镇将于 3月27 日前形成清理整治专题报告,并
报送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取
得实效,镇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小组,由镇
长杨淑莲任组长,副镇长严江东、陈友钟、黄马木任副组
长,镇纪检、国土、水利、财政、林业、规划等部门负责
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各包村
领导对所辖村的彻查工作负总责。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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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用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182﹞号)和《漳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综合小组办公室关于彻查整改“大棚房”问题的紧急通知》(漳棚办﹝20191﹞号)的要求,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大棚房”非农用地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即“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春季攻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