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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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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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办发〔2021〕40 号,以下简称“双减”)和省市相关要求,
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课后教育服务质量,切实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重构优质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健康发展,实现“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推进韩城市
“品质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
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
精力负担在“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有效缓解家长
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1.压减作业总量。
严格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
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
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的要求,探索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
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提高作业质量。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开展作业设计研究,
合理调控作业结构,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编制作业,
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定期
开展作业管理和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
引领作用。
3.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
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
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
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
检查、批改作业。
4.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
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
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
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
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
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
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二)切实减轻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负担
1.压减培训机构数量。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
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
性机构。未重新审核登记的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对非学科类培
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落实审批标
准。
2.控制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
范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
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培
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 20:30,课程间隔不少于10 分钟,
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强化运营监管。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
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
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4.规范培训内容。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格管
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
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5.严把从业人员资格。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
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
置公布。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
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
训活动。
6.加强收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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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双减”)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课后教育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重构优质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实现“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推进韩城市“品质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生过重作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