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VIP专免
2024-01-16
999+
22.07KB
10 页
侵权投诉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县级“红色物业”
项 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
会精神,根据《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物业领
域党建统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浙建房〔2022〕33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
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红色物业”创建坚持自愿原则,以物业服务项目为
单位,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委员会同
意)经属地社区、镇(街道)初审后向县住建局申报。
二、 创建条件
(一)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
全。入住率(或交付率)达 85%以上;
(二)参评项目的物业服务应在合同有效期内;
(三)参评项目 3 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 创建流程
(一)符合创建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由业主委员会
或物业服务企业经属地社区和镇(街道)初审后报县住
建局。
(二)县住建局在收到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组织
业务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专家,对照《县级“红色物
业"创建量化评价表》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验。
(三)根据查验情况进行打分,得分 85 分以上的,
评定为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并择优推荐省、市级
“红色物业”项目。
(四)通过县级“红色物业”创建的项目,有效期为
三年。
四、 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及时落实“红色物业”项目创
建工作,严格按照量化评价要求初审后,向我局推荐。
武原街道培育和推荐县级"红色物业"项目 5 个以上,
西塘桥街道培育和推荐县级"红色物业"项目 2 个以上,
其他各镇(街道)培育和推荐县级"红色物业"项目 1
个以上。列入省、市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并符合“红色物
业"条件的必须申报“红色物业"项目。
(二)各镇(街道 )要加强 "红色物业"项目的日 常
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对“红色物业”项目开展履约行为、
物业管理制度,物业服务质量检查,随机抽查过程中发
现不符合创建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不及时整改或整
改不落实的,或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
"红色物业"项目称号。
( 三) 各镇 ( 街道 ) 要加 强对 " 红 色物 业 "创 建活 动
的激励、宣传,逐步把“红色物业”打造成为行业管理
和基层治理优秀党建品牌,推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和高
质量发展。
(四)请各 镇 ( 街 道 ) 于 6月10 日 前,将各项目
装 订成册的《某县"红色物业"项目申报表》 《县级
“红 色物业"创建量化评价表》和印证材料报县住建
局物管
中心。
附件:1.某县"红色物业"项目申报表
2.县级“红色物业”创建量化评价表
标签: #县级
摘要:
展开>>
收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全县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物业领域党建统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浙建房〔2022〕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主体“红色物业”创建坚持自愿原则,以物业服务项目为单位,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经属地社区、镇(街道)初审后向县住建局申报。二、创建条件(一)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入住率(或交付率)达85%以上;(二)参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