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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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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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15670.73 万元,中央财政补助 23464.13 万元,自治
区财政补助 2943.23 万元,区本级财政补助 2237.48 万元,
为确保医保待遇及时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优化办理流程、
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措施,我区参保患者
待遇得到了及时享受。截至 9月30 日,全区共有 861318 人次
获得城乡医保报销,报销总额 28070.29 万元,其中住院报销
66825 人 次 , 报 销 金 额 21898.64 万 元 ; 门 诊 慢 性 病 报 销
126552 人次,报销金额 2060.32 万元;门诊报销 667941 人
次,报销金额 4111.34 万元。
(三)医保基金监管情况。一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
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2021 年1月在全区开展了定点
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截止 1月15 日,
已经全部完成 30 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发现的一
些疑似减免住院费用、诱导住院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二
是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审计发现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追缴工作。
根据自治区审计组对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数据情况的反馈,我局
对部分参保人员重复报销、参保人员死亡后仍存在报销数据事
项进行了整改。截止 2021 年2月25 日,涉及的重复报销金额
21362.49 元及违规报销金额 711.18 元已退还到位;三是开展
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区政府牵头,部门联
合治理,成立了以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领
导干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月10 日前通过医保智能审
核、智能监控信息系统以及医保结算数据进行了数据筛选,确
定重点走
访的病人 92 人,并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
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四)医疗救助开展情况。目前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
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重特
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救助认定流程等政策文件,截至 9
月30 日,全区共有 45433 人次获得医疗救助,涉及补助资金
1520.33 万元。
(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情况。一是 DRG 付费方式改
革进展顺利。2020 年12 月,XX 区人民医院试点实行按疾病诊
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各项工作如医院入编、病案上
传、病例分组、反馈调整均逐步正常开展。截止今年9月,辖
区除了3家精神病医院没有纳入DRG 付费方式改革外,其余
16 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展;二是药品耗材及试剂供应保障
制度改革情况。截止 2021 年10 月9日我局指导11 家定点公
立医疗机构开展 21 批药品、耗材及试剂集采采购量填报工作,
其中 15 批已中选落地使用。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我区
药品带量采购货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 (桂医保发
〔2020〕18 号)文件的精神,并对符合预付条件的公立医疗
机构进行 6批药品、耗材及试剂带量采购的预付工作,共计
421236.96 元,破除以药补医,理顺药品、耗材及试剂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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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15670.73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3464.1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943.23万元,区本级财政补助2237.48万元,为确保医保待遇及时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措施,我区参保患者待遇得到了及时享受。截至9月30日,全区共有861318人次获得城乡医保报销,报销总额28070.29万元,其中住院报销66825人次,报销金额21898.64万元;门诊慢性病报销126552人次,报销金额2060.32万元;门诊报销667941人次,报销金额4111.34万元。(三)医保基金监管情况。一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