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社会救助站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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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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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社会救助站 2023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2023 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X〔2023〕X号)文件
要求,今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力度,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将符合救助条
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坚
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将上半年社会救助工
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提高低保、特困保障标准。我局严格执行市级低
保、特困保障标准,及时进行提标补发,联合县财政局转
发《XX 市民政局 XX 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
供养标准的通知》,已于 2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
提标工作,共提标补发 50.26 万元。
二是扎实开展复审排查工作。1.根据市局复审排查文件,结
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
养等对象复审排查工作的通知》(X〔2023〕X号)文件,
要求镇(街道)结合当前工作,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
象、低保边缘家庭开展全面复审,对残疾对象、重病对象
“三类人群”等困难群众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
难对象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
2.我局印发《关于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困难对象复审排
查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X〔2023〕X号)文件,由局领
导带队成立 3个督导组,对镇(街道)复审排查工作进行全
面检查指导,确保“对象精准、程序便捷、服务规范、政策
到位”。截至 6月底,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 3855 户8050
人,城市低保对象 752 户1297 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1866
人(集中供养 605 人、分散供养 1261 人),城市特困供养
对象 37 人(集中供养 21 人、分散供养 16 人),实施临时
救助 3368 人次(事前救助 2998 人次、事后救助 370 人
次)1—6 月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4113.32 万元。
三是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根据《XX 市因病致贫重
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X〔2023〕X号)文件要求,
我局多次与县医保局座谈沟通,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县医
保局制定印发《关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流程(试
行)的通知》(X〔2023〕X号),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病患
者得到认定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截至 6月底,认定因病致
贫重病患者 21 人,已及时将认定资料转交县医保局按规定
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四是开展敬老院作风整治工作。根据《XX 市民政局关于认
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安全稳定和疫情防
控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X〔2023〕X号)文件要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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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社会救助站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按照《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X〔2023〕X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将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提高低保、特困保障标准。我局严格执行市级低保、特困保障标准,及时进行提标补发,联合县财政局转发《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已于2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

